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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一)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资助办公室办理,贷款额度原则上每年不低于1000元,最高不超过12000元,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二)政策性奖学金
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广西区政府奖学金等。其中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广西区政府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三)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以及资助金额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标准执行。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国家助学金必须是经所在高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方可申请。由学生入学报到获得正式学籍后,按规定向所在高校提出申请参加评选。每年申请评选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