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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直属中国民用航空局,是民航内最早一所独立设置实施高等职业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作为民航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国家队、主力军、主基地,学校经过4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已成为我国民航专业门类最全、培养规模最大、能力最强、水平最高,享誉国内、...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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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我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严格遵守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录取的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择优录取。
我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依据,按照普通类(含文科类、理科类或历史类、物理类)录取。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考须符合我校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公布为准。考生学业水平成绩要求,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我校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按投档总分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则同等录取。对无排位或无排位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同分点的考生,按照普通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其中文科类、历史类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高低顺序择优录取,理科类、物理类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单科成绩高低顺序择优录取。如语文和数学成绩均相同时,外语语种则按英语、日语、德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当考生所填报的全部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可调至符合要求的空额专业;若不服从调剂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空额专业要求的,作退档处理。
我校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在指定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放计划,考生须在填报志愿前参加我校专业测试且通过方能报考。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