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符合您的基本报考要求,您可以点击关注,第一时间获得我院最新招生动态!
咨询
录取率
(1)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的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铜奖及以上奖项(原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应往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申请免试专业需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符合条件者可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申请办法详见学校网站)
(2)对相关科目无加试要求;对进档考生无加分、降分要求。
(3)对于成绩相同进档考生的录取办法和对拟录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于进档考生,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考生排序规则:报考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计划的考生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数学、语文、专业基础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总成绩;报考面向中职毕业生计划的考生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数学、语文、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技术技能测试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总成绩。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航空学院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且不接受专业志愿以外的其他合作办学专业调剂,即:进档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即使考生服从调剂也不会被调剂录取到所填专业志愿以外的其他合作办学专业。
(4)集中志愿录取有缺额时进行一次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与一志愿录取规则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