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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4.录取规则:
(1)对进档考生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同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专业基础(或专业能力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技术技能测试)单科成绩。再逐一检索专业志愿顺序,直到分配完所有考生的专业志愿。最后将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录到尚有缺额且符合条件的专业,不服从则作退档处理。
(2)对相关科目没有加试要求。
(3)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的考生不予录取;文化素质考试单科成绩为零分的不予录取。
(4)集中志愿录取缺额时进行一次征集志愿。
(5)免试录取考生执行河北省教育厅相关政策。技能拔尖人才按照冀教学〔2023〕17号文件规定免试录取,报考我院申请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厅有关规定,且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单招免试入学申请的需符合以下条件。获得由教育部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申请免试。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需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我院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提出免试申请的考生要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伪造、变相修改资料的,学院将按照程序将向省教育考试院报告。
请符合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按照公示的2024年单招章程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我院提出申请。已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期的高职单招考试及录取。申请免试考生在2024年2月27日至3月5日需持相关证件(获奖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到学院提出申请,3月5日-3月14日在学院网站上公布;3月15日上报免试录取考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