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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黑龙江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相关要求,遵循学校在生源所在地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志愿,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并根据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的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部分专业在个别省份为高职专科提前批录取,需考生提前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方可报考,请考生注意报考批次)。
河北省、江苏省、辽宁省、重庆市等高考改革地区,我校投档要求为物理、历史均可。
分专业录取时,以“分数优先,遵照志愿”为原则,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各专业的录取以高考总分为准,对考生单科成绩不做具体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单科成绩顺序择优录取,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单科成绩顺序择优录取。外语语种不限。
对于符合国家照顾政策,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按照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提档;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以含照顾分数的总成绩作为录取和分配专业的依据。
学校2023年招收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含中专、职高、技校等同等学力学生)和其他各类型符合要求的考生,考生通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录取分数线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