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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八、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我校组织实施,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网公示无异议后,报安徽省考试院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一)录取规则
1.市场营销专业
对专业技能测试合格,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达到安徽省考试院划定的合格线及以上,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单科排序:文化素质测试、专业理论考试、专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测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
对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达到安徽省考试院划定的合格线及以上,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单科排序:专业课、文化素质测试。专业课和文化素质测试分数都相同时,则按专业课的单项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单项顺序:服装主题设计、服装结构制图、服装缝纫工艺。文化素质测试或专业课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体育教育专业
对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达到安徽省考试院划定的合格线及以上,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按专项根据综合分(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考生综合分(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单科排序:专业课、文化素质测试,专业课和文化素质测试成绩都相同时,则按专业课成绩小数点后四位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其中符合免专业课的考生,专业课考试成绩以满分100分计入综合分(总分),按综合分(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总分)相同时,则按比赛层次依次录取(世界级比赛、洲际比赛、全国运动会、全国锦标赛/冠军赛),如比赛层次相同时,则按比赛名次依次录取。文化素质测试或专业课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所有专项按以下原则分配录取名额:如某一专项实际参加考试考生数达不到录取计划150%,按以下比例计算名额:149-140%时,按计划录取名额数的90%分配名额;依次是139-130%(80%);129-120%(70%);119-100%(60%);100%以下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50%分配名额,小数点后不计。如果某一专项录不满,剩余指标将划入所有专项中按综合分(总分)高低依次录取,但每一专项总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项计划数的1.5倍。
(二)计划调整规则
各专业之间计划不调剂。
(三)录取
录取完成后,我校将在本科招生网公布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