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先登录
如果我们符合您的基本报考要求,您可以点击关注,第一时间获得我院最新招生动态!
咨询
录取率
1.预录取规则
预录取遵循“分数优先”原则,即根据考生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当考生所 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 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若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不予录取。录取时, 若考生入学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考 试)、文化素质测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递补预录取规则
预录取名单确定后,根据各专业预录取情况,按最多不超过总计 划 20%的比例确定递补预录取名单,递补预录取遵循与预录取相同的录 取规则。
3.专项计划录取办法
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预录取规则:报考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 在高考报名时申报“退出部队现役考生”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并经省考试院资格审核通过后,可免于文化素质测试,直接参加校考 职业适应性测试。录取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做到志愿优先、专 业优先,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士兵考 生,则须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并按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职毕业生录取办 法执行。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预录取的考生不再进入其他类别录取环节。
4.技能拔尖人才录取办法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报考本校与获奖赛项相同或相近专业且文化 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经资格审核、考核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可予以免试入学。
(1)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 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 10 名)以及全国职业 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职学校、中等 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学校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考生填写《免试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获奖证书、 高级工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获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文件材料等),提交至我院招生办公室用于资格审核,具体流程请登录 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hfst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