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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卫生职业学院

公办 专科 已关注:0人 关注
云南/红河     类型:医药类     创办时间:2012     主管部:云南省     院校人气:97552
校训:厚德至善、医技精良
占地面积:712亩
住宿条件:四人间、六人间、八人间、空调、独卫、
在校生数:13200余人

学院简介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4413),是2012年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在原红河州卫生学校基础上组建的一所省州共管、以州为主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2012年5月正式挂牌成立并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2015年12月通过云南省教育厅人才培养工作合格评估,2018年7月通过云...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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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2024年高职单招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

(一)关于录取方式,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下,开展录取工作。

(二)关于录取批次,我校在云南省招生的录取批次为专科(高职)普通批。

(三)学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四)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五)对于进档考生,按报考我校的“专业志愿优先”原则确定专业。先按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该专业计划为止;若第一专业志愿计划未满,从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录取,以此类推。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文综、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理综、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体育类考生依次比较文化成绩、数学、语文、外语成绩;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无统一规则的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科目成绩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相关政策录取。

(六)在确定录取资格时,学校认可生源所在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加试科目成绩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有关政策。

(七)考生被我校录取后,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有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学校招生信息网、各省(市)招生考试信息网均可查询。学校根据考生提供的通信地址,用特快专递寄发录取通知书。 

(八)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作退档处理∶

1.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

2.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的要求又无法调剂到其他专业的;

3.学校计划已满,考生仍未被录取的;

4.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盲)的;

5.各省级招生部门规定应当退档的其他情形。

(九)录取期间,计划调整按程序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执行。


最后修改时间:2024.10.16
联系方式

主院校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红河州蒙自市银河路南延长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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