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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2023年报考学校单独招生的学生,按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遵循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
1、对于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额满为止;如果考生所报第一专业没有被录取,则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调整到有剩余计划的专业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六个专业志愿均不能被录取时,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将其调剂录取到尚有剩余招生计划的专业。若不同意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2、对于综合测试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综合测试成绩中的专业能力、言语表达能力、思辨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举止仪表、人际交往能力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名择优录取。
3、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已被学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招生、对口升学考试,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