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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位于牡丹江市西安区温春镇。学校始建于1958年,前身是东北农学院牡丹江分院,本科建制。1962年转设为中专,2002年升格为专科院校,2019年8月由隶属于省农业农村厂转隶省教育厅。学院占地126.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4.5万...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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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符合国家高考报名条件,参加本年度高考的考生,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所报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非高考改革省份,文理科均按照数、语、外单科成绩顺序进行录取;高考改革省份,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原则执行。若无成绩排序规则,依次按照数、语、外单科成绩顺序进行录取。“高本贯通”试点录取批次为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文理科均按照数、语、外单科成绩顺序进行录取。
按照各省招生考试院制定的投档比例接受投档。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根据省份模拟投档情况,调阅考生档案。录取时,学院可以根据报考的生源数量情况对各省、区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学院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的规定,严格按照学院生源所在省份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依据考生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进第二个专业志愿。对于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顺序随机自动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院专业培养要求,考生须符合国家制定的体检标准。学院对入学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