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先登录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8年,前身为湖南省化学工业学校。学校是由省政府举办、教育厅直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先后与湖南省资江化工学校、湖南化工机械学校(湖南工业高级技工学校)合并,2003年4月升格为高职院校。学校是首批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 详情>>
如果我们符合您的基本报考要求,您可以点击关注,第一时间获得我院最新招生动态!
咨询
录取率
1. 录取顺序
最先录取单列的退伍军人、文体特长考生(退伍军人、文体特长考生只录取第一志愿的学生),第一志愿考生分类别分专业录取、如有缺额计划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2. 录取成绩
考生录取成绩由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或专业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
3. 录取计划
普通类考生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确定,是在我校高职单招考试结束后,先完成退役军人和文体特长生等单列特殊类型招生计划录取,剩余计划以实际参考的考生人数为基数,在确保各类别录取率基本一致的基础上,统筹安排应届普通高中考生、非应届普通高中考生的实际录取计划数。计划经省教育厅批准确定并公布后,一律不再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4.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和总成绩进行排位,按照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专业录取原则:依照考生填报第一专业,录取过程中不进行专业调整,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则按职业技能(专业)测试成绩、语文和数学总分排名录取,录满为止。余下考生将按后续填报专业进行排名确认是否录取。专业报名人数不足时,可在已录满专业服从调剂的余下第二专业考生中进行调整录取(应往届中职和技校考生只能在同一专业组调整录取)。若某专业其中一个类别合格人数不足计划数时,则调整到同专业的另一类合格考生中,进行录取。
5. 文体特长生录取
文体特长生按各项目招生计划录取,录取专业不限。总成绩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200分)和体育专业测试成绩(满分300分)或艺术专业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则按职业技能成绩、专业测试成绩排名录取,录满为止。
6. 退伍军人录取
退伍军人的录取按符合条件考生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录取专业为填报的第一专业。
7.录取公示
我校将根据各专业录取情况,分批次公布拟录取名单,在公示期内,拟录取考生需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如未按时办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各专业空缺计划,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顺序递补录取考生,递补录取名单另行公示。在学校网站公示后,确定预录取名单,报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审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情节严重者并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1)测试缺考的考生;
(2)考试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
(3)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80分的考生;
(4)参加学校文化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总成绩低于120分的考生。
9.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