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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公办 专科 已关注:7人 关注
湖南/株洲     类型:铁路类     创办时间:1956     主管部:湖南省     院校人气:117460
院校特色:

优质高职

省级示范

校训:高 精 特
占地面积:514亩
住宿条件:六人间、上铺下桌、空调、热水、洗衣机、独卫、阳台、5、6人间
在校生数:12000余人

学院简介

 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设立的公办全日制高等学校,由原铁道部创建于1956年,原名株洲铁路机械学校。2004年铁路主辅分离,学院由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移交株洲市政府主办、湖南省教育厅业务主管,2005年3月升格为全日制高职学院。201...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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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2023年高职单招录取规则

根据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要求,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录取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按专业组和生源类别,分别择优录取。录取专业组顺序为 D 类、E 类和 F 类,最后是 B 类和 A 类。各专业组成绩及录取规则如下:

1、D 类专业组

D 类考生我院只录取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总成绩由文化知识考试、专项(专业)测试和身体素质测试的成绩组成(分值为 750)。总成绩=文化知识考试成绩 ×0.5+专项(专业)测试成绩+身体素质测试成绩。

不区分“应届有学考成绩考生”和“无学考成绩考生”。分项目按总成绩(如总成绩相同的,按专项(专业)测试成绩、身体素质测试成绩、文化知识考试成绩和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预录取名单。如项目计划未完成时,空余计划可调剂到其他项目使用。如有放弃预录取资格的考生,空出计划顺延一次。顺延后如还有放弃空出或未完成的计划,不再顺延,转入A类专业组使用。

2、E 类专业组

E类考生我院只录取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总成绩由文化知识考试、专项(专业)测试的成绩组成(分值为 750)。总成绩=文化知识考试成绩×0.5+专项(专业)测试成绩。

不区分“应届有学考成绩考生”和“无学考成绩考生”。专项(专业)测试成绩低于 420 分,不予录取。分项目,按总成绩(如有总成绩相同,按专项(专业)测试成绩、文化知识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预录取名单。分项目计划未完成时,空余计划可调剂到其他项目使用。如有放弃预录取资格的考生,空出计划顺延一次。顺延后如还有放弃空出或未完成的计划,不再顺延,转入 A 类专业组使用。

3、F 类专业组

F 类考生我院只录取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总成绩由“技能测试”和“面试” 的成绩之和组成(分值 450)。

根据招生计划,结合企业招聘岗位要求,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如总成绩相同的,按“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依次排序)确定预录取名单,考生预录取名单公布后,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预录取确认手续。如有放弃预录取资格的考生,空出计划顺延一次。顺延后如还有放弃空出或未完成的计划,不再顺延,转入 A 类专业组使用。

4、B 类专业组

B 类考生成绩由文化知识考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的成绩之和组成(分值 750)。

“面试”成绩低于 30 分,不予录取。为了保证“应届有学考成绩考生”和 “无学考成绩考生”两类考生的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因此依据此类各专业实际参考人数中第一专业志愿的“应届有学考成绩考生”、“无学考成绩考生”的比例分配该专业招生计划,按照生源类别分别确定预录取名单。确定预录取名单采取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分两个阶段完成。第一阶段,根据考生填报第一专业志愿,结合企业招聘岗位要求,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如总成绩相同的,按“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文化知识考试成绩和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确定预录取名单,如专业志愿生源不足,缺额计划留到第二阶段完成;第二阶段,在第一阶段预录取考生办理预录取确认手续后,按专业剩余计划(含第一阶段放弃预录取考生空出计划),依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确定第二阶段预录取考生,即从未预录取的考生中,先按第一专业志愿预录,若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接着按第二专业志愿预录,若第二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就从填有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中进行调剂预录,直到各专业计划录满为止。如第 2 阶段有未完成计划,未完成计划用于录取第二院校志愿考生。

6、A 类专业组

A 类考生成绩由文化知识考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的成绩之和组成(分值 750)。

“面试”成绩低于 30 分,不予录取。为了保证“应届有学考成绩考生”和“无学考成绩考生”两类考生的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因此按照 A 类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中“应届有学考成绩考生”和“无学考成绩考生”的比例分配用于 A 类专业组各专业的实际招生计划。再按“应届有学考成绩考生”和“无学考成绩考生”A 类计划总数的 1:1.5 比例分别划定对应类别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最后依据考生专业志愿分别确定录取控制线及以上考生的预录取名单。

确定预录取名单采取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分两个阶段完成。第一阶段,根据考生填报第一专业志愿,结合企业招聘岗位要求,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如总成绩相同的,按“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文化知识考试成绩和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确定预录取名单,如专业志愿生源不足,缺额计划留到第二阶段完成;第二阶段,在第一阶段预录取考生办理预录取确认手续后,按专业剩余计划(含第一阶段放弃预录取考生空出计划),依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确定第二阶段预录取考生,即从未预录取的考生中,先按第一专业志愿预录,若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接着按第二专业志愿预录,若第二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就从填有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中进行调剂预录,直到各专业计划录满为止。如第 2 阶段有未完成计划,未完成计划用于录取第二院校志愿考生。

7、我校生源充足,且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先录取。在第一院校志愿考生录取阶段就很可能完成计划。为此温馨提醒:为了增加被我院录取机会,请考生第一院校志愿填报我院。

8、有下列情形的考生将取消其预录取资格:

(1)不按规定参加文化知识考试、“技能测试”、“面试”、专项(专业)测试、身体素质测试的考生;

(2)考试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舞弊考生将按照湖南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我院于 3 月下旬将第一院校志愿考生拟录取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办理录取手续;

10、第二院校志愿考生须等第一院校志愿考生录取完成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有剩余招生计划,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针对第二志愿填报了我校有缺额的专业(或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组织考试和录取。第二志愿各类别(A 类、B 类)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确定原则、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录取通知书将于 8 月发放。


最后修改时间:202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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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院校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云龙职教城智慧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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