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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平均每人每年3300元。学生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于每年9月向高校提出申请,高校每学年评定一次。对在我校就读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按照每生每年4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特别优秀的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学校将获奖情况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退役士兵教育资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后,可向学校申请学费资助。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在校学生,可获得国家资助。国家补偿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在读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如自愿复学(或入学),可获学费减免。标准为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直招士官国家资助:直接招收为士官的学校学生可获得国家资助。国家补偿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已被学校正式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通过本校学生资助部门向经办银行申请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