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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由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主办,1953年建校,2001年4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原湖北交通学校、湖北航运学校、湖北汽车学校合并的基础上成立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校是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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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严格执行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分配按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和办法实施。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招生工作第三方监督,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七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应填报有我校志愿,在各省(区、市)划定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生源地省招办的政策进行调档。录取时在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按国家规定可增加分数和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的原则,分数再相同时按语、数、外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十八条 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的原则。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依次类推,如考生所有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录取到计划未满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退档。对无专业志愿的考生根据各专业录取情况,将录取到计划未满专业。
第十九条 2024年学校按专业大类招生的专业,学生在校学习一个月内,在学校招生的专业大类类别内选择具体专业。
第二十条 我校为教育部批准的定向培养军士试点高校,定向培养军士招生按照当年国家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