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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职业技术学院

公办 专科 已关注:4人 关注
山东/济宁     类型:综合类     创办时间:2000     主管部:山东省     院校人气:136099
校训:崇德尚能
占地面积:955亩
住宿条件:六人间、八人间、空调、热水、洗衣机、阳台、
在校生数:15000余人

学院简介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孔孟之乡、运河之都、全国文明城市——山东省济宁市,是2000年10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院是山东省首批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单位、省级文明校园,获批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文化素质教育基...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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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2023年高职单招录取规则

报考条件。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我院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单独招生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所有通过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形式录取的考生须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

体检。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2月10日。

报名方式。 实行网上报名,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 hp:/wbskcm/gzdz)报名,并按考生身份类别选报相应专业。

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设置一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缴费及打印准考证。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须到学院官方网站缴纳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具体时间要求通过学院网站公布。

考试安排。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方式采取线下方式进行。根据省内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考试方式如有变更,我院将按照主管部门要求,通过学院网站及时公布相关信息。

(一)考试项目

1. 单独招生。

考试时间为2023年2月26日-2月27日,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及安排详见准考证。

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其中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 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考试内容主要包括语文、数学等两门文化基础知识的理解与掌握。

(2)专业技能测试。考生需参加由省教育招生院统一组织的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测试成绩以招生考试院提供为准,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

(3)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只需参加我院组织的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200分。素质面试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一3月1日,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及安排详见准考证。

2.综合评价招生。

采取“综合素质评价(满分450) +素质测试(满分300 .分)”的方式进行。

综合素质评价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阳光数据平台提供的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进行赋分(合格考科目每不合格一门扣减30分)。

素质测试按照专业分类别组织,考试方式为面试,主要考查考试专业认知、职业潜质等综合能力情况。素质面试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一3月1日,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及安排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实施

学院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设主考、副主考、命题、考务、统分核分、网络技术、安全保卫、后勤服务等组织机构,对笔试面试工作统筹领导和组织管理。

考试组织实施工作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和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学院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考生本人对成绩如有疑问,在成绩正式公布之日起3日内,可按规定向学院申请复核。

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省教育厅、 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执行,分类别、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一)遵循考生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未被报考专业录取,服从调剂的考生优先在同类别相近专业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校企合作、中外合作类等收费标准调高的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二)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如果只参加了文化素质测试及专业技能测试中的一门,学院不予录取。

(三)同分处理办法。考生总成绩相同,文化素质成绩或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四)设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最低录取分数线由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低于最低录取分数线者不予录取。

(五)被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当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统一招主考试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男女比例不限。

录取结果通过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 录取通知书由学院统一寄发。

最后修改时间:2023.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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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院校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金宇路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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