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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录取规则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普通类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校测成绩、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校测语文和数学相加成绩、校测语文成绩、校测数学成绩,参考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报考高速铁路客运服务、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需通过我校面试,面试不合格的考生则调剂到其他专业,按所属科类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艺术类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参考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2”本科考生如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参考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免试条件(仅限报考普通类专业考生,报考3+2本科专业考生不参加)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校测免考,校测成绩按满分200分折算: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十门合格;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市级及以上);
3.见义勇为受市级及以上表彰;
4.高中阶段参加学科、科技、创新、发明等大赛(含团体)并获三等奖及以上(市级及以上);
5.高中阶段获得技能证书(高级及以上);
6.高中阶段参加体育类大赛单项奖获三等奖及以上、团体赛前六及以上(市级及以上)或国家二级运动员;
7.高中阶段参加文艺、艺术类大赛并获三等奖及以上(市级及以上);
8.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十级。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校测免考,校测成绩按180分折算: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县区级及以上);
2.见义勇为受区县级及以上表彰;
3.高中阶段参加学科、科技、创新、发明等大赛(含团体)并获三等奖及以上(县区级及以上);
4.高中阶段获得技能证书(中级及以上);
5.高中阶段取得相关专利;
6.高中阶段参加体育类大赛单项奖获三等奖及以上、团体赛前六及以上(区县级及以上);
7.高中阶段参加文艺、艺术类大赛并获三等奖及以上(县区级及以上);
8.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八级及以上。
加分项
1.烈士子女可加20分;
2.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3.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5分;
4.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5.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市级及以上可加10分、区县级可加5分、校级可加3分;
6. 高中阶段参加学科、科技、创新、发明等大赛(含团体)并获三等奖及以上:市级及以上可加10分、区县级可加5分、校级可加3分;
7. 高中阶段获得技能证书:高级可加10分、中级可加5分、初级可加3分;
8. 高中阶段参加体育类大赛单项奖获三等奖及以上、团体赛前六及以上:市级及以上可加10分、区县级可加5分、校级可加3分;
9. 高中阶段参加文艺、艺术大赛并获三等奖及以上:市级及以上可加10分、区县级可加5分、校级可加3分;
10.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十级可加10分、八至九级可加5分、六至七级可加3分。
重要提醒
1. 如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人数超过本校高职提前招生总计划数,则所有考生皆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校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
2. 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每一类型加分项只累计加分一次,取加分分值最高项,每位考生加分上限为20分。
3. 报考3+2本科项目的考生加分仅限于1至4项。
4. 免试考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5.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十门合格的考生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其他符合免试或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3月25日17:00前(第一轮)及4月20日17:00前(第二轮)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jslyzjc2021@163.com)并备注个人相关信息(例:姓名+身份证号+考生号+相关证明材料),过时即视为放弃免试或加分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