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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商贸职业学院

公办 专科 已关注:3人 关注
江苏/南通     类型:综合类     创办时间:1956     主管部:江苏省     院校人气:106349
校训:明德励志、知行合一
占地面积:502亩
住宿条件:四人间、六人间、上铺下桌、空调、热水、洗衣机、独卫、阳台、
在校生数:13000余人

学院简介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创办于1956年,原名为“江苏省南通区、市商业职工学校”;1965年更名为“南通市商业学校”;1978年更名为“江苏省南通供销学校”;2003年升格为“江苏省南通商贸高等职业学校”,增挂“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南通商贸分院”校牌;2013年1月晋升为“江苏商贸职业学院”,...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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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2023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规则

“3+2”高职与本科分段培养项目以考生文化测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总成绩相同,按语文、数学成绩依次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则根据综合素质评价和政策性加分情况择优录取。

普通类以考生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政策性加分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总成绩相同,以语数、语外、数外、语、数、外折算成绩依次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则根据综合素质评价和政策性加分情况择优录取。

艺术类以考生省艺术统考成绩+政策性加分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总成绩相同,以艺术类省统考成绩择优录取;如仍相同,则根据综合素质评价和政策性加分情况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予以加分录取:

1.烈士子女,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5分。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不予累加。

对被我校普通类、艺术类录取的考生,全部满足其所填报的普通类或艺术类的第一专业志愿(“3+2”高职与本科分段培养项目除外)。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最后修改时间:2023.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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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院校地址:江苏省南通市江通路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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