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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主办、江苏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为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单位、国家优质高职院校、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教育部“高等职业学校学习成果积累...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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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和监督下,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其中普通类考生按照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校测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艺术类考生按照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校测成绩+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普通类考生录取总分=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分数+校测分数,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合格一门折算成10分(不合格为5分),总分100分,校测成绩200分,录取总分合计300分;艺术类考生录取总分=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分数+校测分数+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所有考生严格按照总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如遇同分考生,则参考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合格门数,合格门数越多排名越靠前;如遇合格门数相同,则以语数、语外、数外、语文、数学、外语合格顺序排序;假如再相同,则结合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录取结果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学校可予以加分录取: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3)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4)归侨、华侨子女和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