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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56年,是江西省教育厅直属管理的公办高校,江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半个多世纪以来,学院立足能源不动摇,服务区域不间断,获得极高的社会美誉度。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江西省第一届文明校园”、“江西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江西省高校...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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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1.根据学院向社会公布的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计划类别,按普通计划类和单列计划类分别划定最低录取线。高职单招录取相关优惠政策,按照《江西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的实施方案》(赣招委字〔2019〕25 号)有关规定执行。
2.录取原则:各计划类别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对总分相同考生采取单科顺序排定名次,作为录取的先后顺序,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职业技能综合,即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同分,则看数学;若数学同分,则看职业技能综合;若再同分,则看语文、数学总分。语文和数学以及职业技能单科成绩为0的不予以录取。报考普通计划专业和单列计划专业考生录取时不允许转换计划类别参与排序录取。考生在录取后不得退录。
3.4月5日前,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本校网站进行公示。
4.4月9日前,单招院校将录取数据库上传至“江西省普通 高校高职单招管理系统”。4月10-11日持录取数据库(光盘)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5.4月15日前,单招院校在本校网站公布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寄发本校印制的录取通知书。
6.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参加所在县(区)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的高考体检。
7.考生经高职单招录取后,不再具有参加统一高考及录取资格;到校报到时不允许调整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