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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1.免试:考生在中职阶段获得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或者获得省政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人社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一等赛)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可免试并直接录取相关专业,以相关部门发布的正式获奖名单为准。
2.加分:执行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关加分优惠政策。具体见《江西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的实施方案》(赣招委字[2019]25号。
3.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含加分),划定我校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凡已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梯度志愿录取规则,遵循志愿优先,分专业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数为止,计划志愿不足的专来,从服从专业调剂未被录取的上线考生中,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补录,录满计划数为止。考生所填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学校不予录取。
4.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
5.“空中乘务”报名要求:身高:女生在162-175CM之间,男生在172-184CM之间;体重:女生为[身高(cm)-110(cm)](kg)*(1+10%),男生为[身高(cm)-105(cm)](kg)*(1+10%);五官端正、身材匀称、面部无疤痕;听力正常、口齿清楚、无口吃。矫正视力《E字表》不低于4.8,无斜视、无色盲、无色弱;无“X”形腿、“O”形腿、无四环素牙、纹身等形体特征,身体裸露部分无疤痕、无腋臭;无慢性病史、无精神病家庭史、无遗传病史、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病史、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无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无肝炎或脾肿大。
6.男女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7.健康要求:考生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选报符合自己身体条件的专业。
8.录取结果的公布: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我校网站查询、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形式。
9.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份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份的招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