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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在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实施网上录取,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一)考生成绩
1.普通高考类考生总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400分。
2.中职对口升学类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考核成绩,满分400分。
(二)录取原则
1.普通高考类考生
根据普通高考类考生总成绩,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志愿,考生总成绩低于100分者不予录取。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总成绩相同时,以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职业适应性测试也相同时,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成绩单科先后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仍有未录取满的专业,按专业服从调剂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
2.中职对口升学类考生
根据专业志愿优先,按中职对口升学类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120分者不予录取。在总成绩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以职业技能考核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也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成绩单科先后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三)对高考加分政策考生的处理
单独考试招生录取时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政策的规定,录取总成绩包含政策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