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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学校官网 作者:开封大学 时间:2024-08-20 浏览量:192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 全面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 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22】22 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高 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4 年高等职业 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 58 号)文件精神,经省教育厅批准,2024 年学校开展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 作。为确保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 权益,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强化监督管理,优化服务流程,结合学校 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开封大学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条 开封大学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学校负责、 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开封大学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内部实施“招考分离”原则,接 受纪委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全称:开封大学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专科
第八条 学校代码:11069
第九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第十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主 管招生校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工作办公室,下设命题考务组、 招生录取组、综合协调组、技术保障组、安全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纪委 监察组和后勤保障组八个工作组。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 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 2024 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以下简 称“普通高考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 2024 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 报名的考生(以下简称“中职毕业生考生”)。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300 人(如有变动,以省级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1.现代物流管理(中外合作办学)、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大 数据与会计(中外合作办学),以上3个专业每个专业计划50人(均含无高 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普通高考考生5人、退役士兵考生5人),学费12000 元/生﹒年,学制3年,招生对象为普通高考考生。 2.应用日语专业学费3700元/生﹒年、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6600元 /生﹒年、护理专业学费4800元/生﹒年,以上3个专业每专业计划50人,学 制3年,招生对象为中职毕业生考生。 3.按照河南省和开封市物价主管部门审定后的学费标准进行收费。住宿费标准暂定:750元/生﹒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 填报志愿 考生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 9 时至 3 月 21 日 18 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 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在 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 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 改,提醒广大考生按时认真填报志愿。
第十四条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进 行,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方式组织考试,考试地点:开封大学(河 南省开封市东京大道)。
第十五条 考试组织类型 1.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 2.中职毕业生和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文 化素质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3.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素质考试,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
第十六条 考核办法 考核由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组成,总分 540 分。 一、文化素质考试 1.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的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采用高中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等级折算为分 数,满分为 270 分。 考试成绩折算公式如下: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其中: 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等级 A、B、C、D 对应折率为 90 分、75 分、60 分、 50 分)。 2. 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的考生和中职毕业生采用统一试卷, 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试卷内容包括语文、数学、外语(英语) 各 90 分,满分合计为 270 分。 二、职业适应性测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组织 能力、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职业倾向 等能力,满分 270 分。其中:笔试成绩满分 170 分,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 三、考生录取成绩计算办法:(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并符 合资格的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素质考试,直接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 测试,退役士兵考生招生计划单列,并单独录取。) 1. 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录取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 应性测试成绩 2. 中职毕业生和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录取成绩=文化素 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3. 退役士兵考生录取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四、考试时间:4 月 9 日
第十七条 加分政策 加分需按照河南省现行高招加分政策执行,如有考生符合加分政策, 须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经招生领导小组 审核认定。凡未按规定时间要求提出加分申请的考生一律不予加分。
第十八条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招生 1.免试对象和条件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 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 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 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 2.免试录取程序 考生本人 3 月 22 日上午 12 点前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2024 年技 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由生源学校负责考生获奖情况的确认 后,向学校提出免试入学申请并提供考生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技能竞赛 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学校将核实审定的免试入学考生名单在本校招生网站上进行公示。 公示无异议者,资料报送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进行备案并由省 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学校颁发录取通知书。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 再具有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资格。该类考生所使用的招生 计划,包含在学校单独招生相关专业计划中 。
第十九条 录取办法 4 一、在满足教学的条件下,学校按照下面三类考生分别划定最低录取控 制分数线,根据考生录取成绩,采取“专业优先”的方式,分类从高分到 低分择优录取。同分的考生按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语文、数学、 外语的折算成绩进行依次排序录取。根据学校生源情况,可调整招生计划, 并且不进行专业调剂。 1.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 2.中职毕业生和社会考生及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 3.退役士兵考生。 二、考生的考试成绩在学校招生网查询,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规 定时间内向学校申请复查成绩。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 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在学校招生网公示 5 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拟 录取名单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 三、已被学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 试招生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未被学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 可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二十条 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享受与参加全国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 取的新生相同待遇,不能转入其他类别专业。
第二十一条 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 见》要求。
第二十二条 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身份证、录取通知书。 2.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 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 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 格。
第二十三条 奖学金设置 5 学校设有各级各类的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 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大学生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同时,学校还采取勤工助学、绿色通道、特 殊困难补助等措施对经济困难的学生予以资助。具体如下:国家奖学金 8000 元、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 元、国家助学金 A 类 4000 元,B 类 3300 元,C 类 2600 元、开封大学奖学金一二三等分别为:2000 元,1000 元,500 元、 上虞助学金 500 元。
第二十四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 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并颁发教育部统一 电子注册的开封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二十五条 开封大学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 作,单招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 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 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地址:河南省开封市东京大道校区(开封市东京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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