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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规定执行,遵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1.为确保生源质量,学校将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控制线以上,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分数优先规则,分类别、分专业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排序方法按照科目顺序,综合评价招生依次为职业适应性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单独考试招生依次为专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测试(语文、数学、英语)。
2.学校根据各专业办学实际,结合考生志愿,及时调整大类及专业计划并报省招考院审查、批准、实施。
确定预录名单:根据考生的录取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公示预录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考生名单。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按国家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被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录取后,不再参加2022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和录取。
外语语种不限,学校统一开设的外语课程为英语。
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