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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公办 专科 已关注:2人 关注
河南/漯河     类型:综合类     创办时间:1983     主管部:河南省     院校人气:107593
院校特色:

省级示范

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校训:知行合一 、德技并修
占地面积:1680亩
住宿条件:六人间、八人间、空调、独卫、
在校生数:19000

学院简介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是河南省首批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普通公办高等专科职业院校,国家优质高职建设院校,国家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国家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省教育厅重点支持建设的第一批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河南省省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河南省征兵工...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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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动态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招招生章程

来源: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作者: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时间:2022-11-29     浏览量:139

第一章 总 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的精神,做好2022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招生。

第二条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办学校址:漯河市源汇区大学路123号

第六条 培养层次: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普通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八条 颁发学历证书:

学校名称: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九条 学校国标代码:10835

河南招生代码:6277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设有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等,决定学校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宜。

第十一条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漯河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办公室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制定2022年招生专业与计划。2022年我校继续面向河南、广东、山西、甘肃、辽宁、湖南、湖北、内蒙古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具体招生专业与计划等河南省育厅审批通过后公布。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与专业公布形式:一是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信息。二是由学校通过招生章程和学校网站、招生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招生对象

第十五条 已取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各类考生。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学校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1.普通类: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对其作退档处理。

2.音乐类:文化课考试成绩及专业测试成绩均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数的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河南省有明确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期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3.美术类: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按照河南省统一设定的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进行录取,同分数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体育类: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按照河南省统一设定的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进行录取,同分数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对口类: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按照河南省统一设定的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进行录取,同分数的考生,按照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数学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7.外语语种的要求:除商务英语、应用英语、小学英语教育3个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外,其它专业均不限外语语种。新生入校后,所有专业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

8.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 体检要求:考生须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未按要求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第七章 学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第十八条 学费标准:学校严格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三部门联合下发的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工学类专业4200元/生/年,文学、管理学类专业37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生/年,其中依据河南省高职优质校部分专业学费可上浮10%,我校有6个专业学费标准上浮10%。全日制住宿费标准:6人间700元/生/年,8人间500元/生/年。教材费每生每年暂收500元,按学年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九条 资助政策:学校制订有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勤工助学、临时救助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贷、助、补、减”多措并举的资助办法,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学业。其中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以申请12000元;国家助学金按照不同情况,可申请4000元/生/年,3300元/生/年,2600元/生/年三档。学生在校期间表现优秀的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学生在校期间表现优秀的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

第八章 其 他

第二十条 新生复查: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档案、身份证、准考证。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咨询电话与学校地址

招生咨询电话:0395-2127856 5983516 5983512

Q Q在线咨询:2211275037 2662464725

3513569145   163240206

学校网址:http://www.lhvtc.edu.cn

招生信箱:lhdxzsc@sohu.com

学校地址: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大学路123号

邮政编码:462000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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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院校地址:河南省漯河市大学路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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