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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金融职业学院

公办 专科 已关注:0人 关注
辽宁/沈阳     类型:财经类     创办时间:1954     主管部:辽宁省     院校人气:92057
院校特色:

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校训:厚德、笃学、诚信、尚行
占地面积:150.2亩
住宿条件:四人间、六人间、八人间、上铺下桌、上下铺、热水、洗衣机、阳台、
在校生数:6790人

学院简介

辽宁金融职业学院是省属高等职业院校,始建于1954年,时名辽宁银行学校,2002年辽宁银行学校和辽宁省金融职工大学合并组建更为现名,是“兴辽卓越”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学校位于沈阳市沈北新区,占地面积150余亩,建筑面积近8万平方米。学校设立金融学院、会计学院、投资保险学院、...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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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动态

辽宁金融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来源:学院官网    作者:辽宁金融职业学院     时间:2024-05-13     浏览量:66

辽宁金融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全称):辽宁金融职业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南大街38号

3.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学院

4.办学层次: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0.0万平方米(约合150.2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5.1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4.2平方米;生师比20.4:1;专任教师285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5.8;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25.6;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752.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299.0元;图书32.6万册,生均图书46.1册。

住宿条件:2024级新生宿舍标准(4、6、8)间。宿舍分配方案:2024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1.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专业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特色专业和重点支持的专业计划。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金融服务与管理(中外办学)专业方向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其他专业不限语种。

3.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科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学费(元/年/生)

1

530201

金融服务与管理

3

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800

2

530201

*金融服务与管理(中外办学)

3

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待定

3

530207

国际金融

3

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800

4

530202

金融科技应用

3

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800

5

5305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3

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800

6

530302

大数据与会计

3

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800

7

530302

大数据与会计(云财务会计师)

3

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800

8

530102

资产评估与管理

3

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800

9

530402

统计与会计核算

3

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500

10

530301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3

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500

11

530301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智能财税)

3

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500

12

530205

财富管理

3

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800

13

530206

证券实务

3

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800

14

530203

保险实务

3

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800

15

530802

现代物流管理

3

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500

16

530605

市场营销

3

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500

17

540101

旅游管理

3

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800

18

530702

跨境电子商务

3

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19

530810

*供应链运营

3

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待定

20

510213

移动应用开发

3

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800

21

510204

数字媒体技术

3

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22

5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800

23

510206

*云计算技术应用

3

5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待定

*专业学费以相关部门最终定价为准

四、毕业证书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金融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已在“三、专业设置”表中具体列明,住宿费分为600元/年、800元/年、1000元/年三个档次。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按《转发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辽教发〔2006〕76号)规定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缴纳的服务性费用和代收费用,学校已提供服务或已购实物的,不退还学生所缴费用,应将课本和实物发给学生;学校未提供服务或未购买实物的,应全额退还学生所缴费用。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①学校建立新生报到“绿色通道”确保贫困生顺利入学。

②学校实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政府奖学金和学校奖学金制度,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评选条件、奖励的金额及比例按当年国家和辽宁省以及学校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目前执行标准为: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国家助学金二等2750元/年,校内奖学金一等1500元/年,校内奖学金二等1000元/年,校内奖学金三等800元/年,校内励志奖学金2000元/年。

③学校积极配合学生完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④学校对孤儿及事实孤儿等学生,经核实后免学费和住宿费等。

⑤勤工助学补助:学校设有勤工助学资金,贫困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通过劳动获得助学补助金。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经辽宁省教育厅审批、教育部备案,辽宁金融职业学院与马来西亚成功大学学院合作举办金融服务与管理专业高等专科教育项目。

1.在本校同批次录取。

2.学生在辽宁金融职业学院完成3年专科课程并获得文凭后,符合马来西亚成功大学学院入学要求和学术标准的学生,同时符合申请签证条件的,可自愿申请赴马来西亚成功大学学院继续深造,并有资格成为马来西亚成功大学学院国际学生,进行正式学生学籍注册,并转入相应的学分。

3.学生完成辽宁金融职业学院3年专科课程后,获得辽宁金融职业学院毕业证书,同时获得马来西亚成功大学学院颁发的学分证明。

4.金融服务与管理(中外办学)专业方向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七、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根据学校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学校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学校进行复检,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自治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自治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所有招生专业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兼招,再选科目不设要求。辽宁省2024年实行“3+1+2”模式新高考,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专业录取办法为: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理科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由于志愿专业录满、不能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果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其它未录满专业;如果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做退档处理。

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对进档考生按投档专业录取。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物理/历史)单科成绩的顺序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62299413

    网址:http://www.lnfv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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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院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南大街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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