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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建筑职业学院

公办 专科 已关注:1人 关注
辽宁/辽阳     类型:理工类     创办时间:1951     主管部:辽宁省     院校人气:94164
院校特色:

省级示范

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校训:上善建道、精技筑邦
占地面积:407.2亩
住宿条件:四人间、六人间、八人间、上铺下桌、上下铺、热水、洗衣机、阳台、
在校生数:14071人

学院简介

辽宁建筑职业学院是一所国有公办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辽宁省教育厅。学校坐落在古城辽阳,始建于1951年,有着70余年职业教育历史,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学校经过多年发展建设,现已成为辽宁省首批示范性职业院校,辽宁省高水平现代化职业院校,辽宁...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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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动态

辽宁建筑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辽宁建筑职业学院    作者:辽宁建筑职业学院     时间:2023-05-23     浏览量:126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 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 号)精神,适应国家“职教高考”制度改革及辽宁高考制度改革需要,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教学〔2013〕3号)、《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辽教发〔2015〕155号)要求,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招生办法,提高高职生源质量,确保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公平、公正,充分体现“阳光”高考要求,依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3〕50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兴辽卓越院校和兴辽卓越专业群A级立项建设实际,制定辽宁建筑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织领导机构

(一)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韩丽华 商学来

副组长:田百洲 王诚勇 安 群 曹方明 李景龙

成 员:招生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二级学院院长

(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组织机构

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安 群(兼)

副主任:李国斌(兼)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学院代码:14189)

4月单招面向高中考生拟定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费二级学院备注
1440301建筑工程技术5000土木工程
2400304智能建造技术5000土木工程
3440504建设工程监理5000土木工程
4420301工程测量技术5000交通工程
5440601市政工程技术5000交通工程
6500201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5000交通工程
7440402建筑电气工程技术5000环境工程
8440403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5000环境工程
9440404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5000环境工程
10440602给排水工程技术5000环境工程
11510108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5000信息工程
12510202计算机网络技术7000信息工程
13510203软件技术7000信息工程
14510205大数据技术5000信息工程
15510208虚拟现实技术应用5000信息工程
16510209人工智能技术应用5000信息工程
17510213移动应用开发4600信息工程
18460104机械制造及自动化5000机电工程
19460303智能控制技术5000机电工程
20460305工业机器人技术5000机电工程
21460306电气自动化技术5000机电工程
22460702新能源汽车技术5000机电工程
23440102建筑装饰工程技术5000建筑艺术
24440106建筑室内设计5000建筑艺术
25440501工程造价5000建筑经济
26440503建筑经济信息化管理5000建筑经济
27440502建设工程管理5000工程管理
28440701房地产经营与管理5000工程管理
29530605市场营销4600工商管理
30530701电子商务4600工商管理
31530802现代物流管理4600工商管理
32530301大数据与财务管理4500财经管理
33530302大数据与会计5000财经管理
34530402统计与会计核算4600财经管理
35540101旅游管理4600旅游管理
36540106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4600旅游管理
合计


备注:单招计划以教育厅审核公布计划为准。专业收费以省物价部门审批为准。


4月单招面向中职考生拟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费所在学院备注
1440106建筑室内设计5000建筑艺术
2440301建筑工程技术5000土木工程
3440402建筑电气工程技术5000环境工程
4440501工程造价5000建筑经济
5440502建设工程管理5000工程管理
6460104机械制造及自动化5000机电工程
7460306电气自动化技术5000机电工程
8460702新能源汽车技术5000机电工程
9500201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5000交通工程
10510202计算机网络技术7000信息工程
11510203软件技术7000信息工程
12510205大数据技术5000信息工程
13530302大数据与会计5000财经管理
14530701电子商务4600工商管理
合计


备注:单招计划以教育厅审核公布计划为准。专业收费以省物价部门审批为准。

三、报名及收费

已报名参加辽宁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辽宁建筑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报名。

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须同时符合《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21号)规定的免试条件。

(一)报名、考试时间安排及收费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0日-4月6日。

2.报名方式:考生全部采取网上报名。

3.考试时间:4月15日

4.报名收费:考生需缴纳报名考务费120元/人,未缴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5.报名网址:http://www.lnjzxy.com;

http://zs.lnjzxy.com

6.特殊说明:面向中职考生招生专业不设专业对口限制,中职考生可根据本人学习意愿报考,也可选择高中端口报考,按高中毕业生审核、考试和录取。

(二)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4月13-14日登录我院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四、体检要求及退费原则

1.体检要求:考生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学院统一组织复检,不符合体检规定的考生取消学籍注册资格。

2.收费情况说明

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依据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取专业学费。学生住宿费分为八人间500元年/生、六人间1000元年/生、四人间1200元年/生。

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奖、助学金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①国家、省政府奖学金:根据国家和辽宁省的奖学金设置办法和评选条件,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及比例按当年国家和辽宁省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生。

②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根据国家奖学金设置办法和评选条件,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及比例按当年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生;国家助学金二等:2750元/年/生。

申请奖助学金按学生管理相关规定进行。

五、命题与考务管理

为组织和管理单独招生考试文化基础课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及职业技能测试命题工作,确保命题安全,保证试题质量,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参照《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辽招考办字〔2017〕61号)和国家保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具体要求详见《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一)组织命题:学院选聘学科专家组成命题组,参照国家和辽宁省普通高考考试大纲制定单招考试大纲,依据高考命题的要求,结合学院所设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需要,由学院严密组织并进行自主命题。

单招面向高中考生考试采取“文化基础课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方式进行。单招面向中职考生,坚持以“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考核评价考生,依据《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辽教发〔2016〕37 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9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和技能考核要点的通知》(辽教发〔2019〕2 号)文件要求,确定文化基础课考试、职业技能测试要点。

命题、试卷印刷、运送保管、评卷等工作环节严格按照国家和辽宁省高考保密规定执行。

(二)考务管理:依据普通高考的相关要求,严格规范单招考试考务工作,考试前一天对监巡考人员进行培训并进行防疫演练。对考试环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相关条例严肃处理。

六、考试时间、考试科目与考试形式

(一)考试时间

单招考试时间定于4月15日。时间安排如下:

上午8:30—10:00文化基础课考试(语文、数学)。

上午10:30—11:30 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说明:考生需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佩戴口罩参加考试;严禁携带手机、录音笔、接听器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如发现使用上述设备按违规处理。

(二)考试科目

面向高中毕业生考生考试科目:文化基础课考试(语文、数学各150分)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200分,总分500分。各科考试范围及模拟题库详见学院招生信息网站。

面向中职毕业生考生考试科目:文化基础课考试(语文、数学各150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200分,总分500分。各科考试范围及模拟题库详见学院招生信息网站。

(三)考核形式

学院单招考试全部采取线下笔试形式进行。

七、招生录取办法

学院2023年单招报名设2个有序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志愿,依据单招计划及考试情况,分别划定面向高中考生和面向中职考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高中考生时依据考试成绩,按志愿优先原则依据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中职考生时依据考试成绩,按志愿优先原则依据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我校单招考试总成绩以实际参加考试取得成绩为准,不执行加分政策,总成绩中不包含政策加分。

对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根据文化基础课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比较,择优录取。当文化基础课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根据语文、数学单科成绩比较,择优录取。

按教育厅有关规定,凡被我校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或调整专业,也不能再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

八、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备案与公布

单独招生考试考生考试成绩于4月17日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站予以公布,单招预录取结果于4月28日报辽宁省招考办备案、录取结果备案后当日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站予以公布,网址:http://zs.lnjzxy.com

考生对分数有疑义的可携带身份证及准考证于4月18日17点前到我院进行分数复核。

凡在单独招生考生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九、招生咨询、申诉和举报受理方式

(一)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0419-2307251,0419-2302788

联系人:常老师、李老师、吴老师

(二)各二级学院招生专业咨询电话

土木工程学院 唐永鑫 副院长 电话:15141944200

交通工程学院 赵士恒 副院长 电话:18341944006

环境工程学院 赵丽丽 副院长 电话:13610991880

信息工程学院 王 娜 副院长 电话:15941959416

机电工程学院 范 宁 副院长 电话:15141914315

建筑艺术学院 刘宏亮 副院长 电话:13941987717

建筑经济学院 黄富勇 副院长 电话:15902498746

工程管理学院 高德昊 副院长 电话:13804195633

工商管理学院 吴淑清 副院长 电话:13904191697

财经管理学院 任 俊 院 长 电话:13841995288

旅游管理学院 史博姣 副院长 电话:18741986767

(三)申诉和举报受理方式

学院纪委申诉及举报电话:0419-4189336

联系人:马丹

学院纪委负责考生申诉和举报受理,会同招生等部门及时查处并给予考生答复。

十、招生宣传方式渠道

(一)优选招考部门网站或公开发行的有关报考杂志等刊物进行宣传。

(二)通过学院官方网站进行招生宣传。

(三)充分利用学院公众号、微信群、QQ群等新媒体进行宣传。

(四)多渠道、多形式组织宣传团队向生源校发放单招宣传资料。

十一、考试期间防疫措施

单招工作特别是单招考试期间防疫工作在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严格执行采取防疫措施如下:

(一)在辽阳市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疾控中心)督查指导下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二)防疫消杀:考试前一天对单招考试所使用教学楼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全方位防疫消杀。单招领导小组组织考务人员及相关部门进行考试期间防疫演练。

(三)考试当天防疫安排

1.考试当天在校门及考试楼门前设体温监测站,对考生及考务人员进行严格体温监测,为每名考生及考务人员配发口罩,组织考生保持一米距离有序进入考场。

2.每个考试楼均设医务点为考生及监考人员服务。

3.每个考试楼设2—3个备用考场,应急使用。

(四)单招各环节严格落实防疫要求:单招命题、试卷印刷、试卷运输、试卷保管、评卷、核分、录取等环节严格按防疫要求进行规范操作。

(五)考试期间突发疫情处理;考试期间考生或监考人员出现身体不适、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理。


2023年4月单招工作时间安排

时    间单独考试招生具体事项备注
报名3月10--4月6日1.高中、中职毕业生考生报名。
2.缴纳报名考务费。
具有2023年14位考生号
4月10日与省招考办核对考生数据资格审核
4月13日考生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站打印准考证
4月14日1.单招考务培训。2.布置考场。3.考场防疫演练。
4月15日单招考试:8:30—10:00文化基础课考试;10:30—11:30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4月17日1.公布单招考生考试成绩。2.公布单招录取控制线。3.成绩复核
4月19日1公布考生预录取专业。2.考生网上做录取确认。
4月28日1.预录名单上报省招考办审核。2.公布录取正式名单。
待定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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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院校地址:辽宁省辽阳市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青年大街24号(北校区)

南校区地址:辽宁省辽阳市南郊街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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