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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

公办 专科 已关注:2人 关注
辽宁/沈阳     类型:理工类     创办时间:2005     主管部:辽宁省     院校人气:95286
校训:崇学尚用,德技双修
占地面积:577.1亩
住宿条件:八人间、上下铺、热水、洗衣机、
在校生数:9056人

学院简介

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2006年,是一所公办高等职业院校,由省教育厅主管,以工科为主。学院与辽宁开放大学为一套机构、两块牌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2017年,辽宁省劳动经济学院并入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学院现有三个校区:北陵、蒲河和榆林,共占地374,766.23平...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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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2023年高职单招录取规则

在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录取,确保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1.总成绩构成

单独招生(普通高考报名高中、中职生)总成绩为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500分。

单独招生(专业对口中职生)总成绩为语文成绩+数学成绩+专业综合课成绩,满分500分。

2.录取控制分数线

考试结束后在我院招生网“通知公告”栏目公布录取控制分数线,总成绩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录取。

3.录取原则

(1)单独招生(普通高考报名高中、中职生)

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即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志愿顺序进行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考试科目数学、语文、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科目成绩仍相同,按照科目数学、语文、职业适应性测试顺序大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单独招生(专业对口中职生)

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在考生报考对口专业内,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考试科目专业综合课、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科目成绩仍相同,按照科目专业综合课、数学、语文大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最后修改时间:2023.05.22
联系方式

主院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新城裕农路70号(蒲河校区)

北陵校区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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