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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单考单招录取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参加过甘肃省2023年普通高考及中职升学考试且具有成绩的考生,按照不低于报考院校2024年高考录取第一次投档相应类别最低录取分数线要求择优录取;参加招生院校统一组织文化素质测试的考生,由招生院校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录取采取“志愿优先、分数优先”原则(详见我院当年《高职扩招实施方案》)。
综合评价招生,按照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排序录取。当排序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英语单科顺序及单科原始成绩高低排序。已经被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其他形式的考试招生录取。
中职升学考试招生,按照甘肃省教育厅公布的考试大纲划分的8个专业类别(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工业类、土木水利类、信息技术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教育与文化艺术类)分别录取。当排序成绩相同时,按考生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总分、公共基础测试总分、公共基础测试语文单科成绩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