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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1、普通高中毕业生 遵循“分数优先”原则,依据考生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专业 志愿顺序依次预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 从志愿,则由学院调剂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若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不予 预录取。预录取时,若考生入学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 文化素质测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预录取。
2、中职毕业生 按专业组分别预录取。遵循“分数优先”原则,依据考生入学测试成绩从 高分到低分,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依次预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 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院调剂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若未填报专 业服从志愿,则不予预录取。若考生入学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技术技能测试、专业能力测试、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预录取。
3、退役士兵专项计划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5 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相关规定执行。报考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 高考报名时申报“退出部队现役考生”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并经省考试 院资格审核通过后,可免于文化素质测试,直接参加校考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 业技能考试。录取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做到志愿优先、专业优先,按考 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士兵考生,则须参加文化素质 测试并按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职毕业生录取办法执行。
4、革命老区建档立卡专项计划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5 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相关规定执行。革命老区建档立卡专项计划实行单 设批次、单独录取,做到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应录尽录。已被专项计划预录 取的考生不再进入其他类别录取环节。仅报考普通计划的革命老区建档立卡考 生,则须按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职毕业生录取办法执行。
5、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报考我院与获奖赛项相同或相近专业且文化素质测试 合格的考生,经资格审核通过,并在学院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 议后,可予以免试入学。 (1)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国 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 10 名)以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世界技能 大赛安徽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职学校、中等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学校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填写《免试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获奖证书、高级 工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获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文件材料等原件扫描件) 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我院招生办公室,通过审核后免于职业技能测试并录取至 相应专业。具体操作流程及审核结果详见我院招生信息网。
6、空中乘务专业 该专业新生入学报到后,由我院统一组织面试与体检,结果按照《民用航 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标准执行。填报该专业且被录取的考生,面试与 体检均合格者在该专业就读,原则上不得转入其它专业;面试、体检有任一项 不合格者,须转入其它专业就读。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5 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安徽省 2025 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和 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对口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按分类考试招生总计划的 120%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预录取结束后,针对入学 测试成绩有效且未被预录取的考生,按不超过分类考试招生总计划的 20%确定递 补预录取考生名单(具体比例,结合生源报考情况确定)。递补预录取遵循与 预录取相同的录取规则。
录取过程中,我院在不突破招生总计划和确保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可根据 办学实际条件、生源报考情况,对专业间计划或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面向中 10职学校毕业生等类别计划作必要调整。
1、学院预录取与递补预录取 我院按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及公布的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考生名 单与递补预录取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信 息网上公示。
2、预录取考生录取确认 预录取考生须登陆网站 gkbm.ahzsks.cn,选择我 院进行录取确认,确认后即被我院正式录取。
3、递补预录取考生录取确认 录取确认结束后,省考试院汇总并统一公布未完成计划且接受递补录取考 生院校信息,如预录取考生网上确认后我院分类考试招生总计划 100%完成,则 不参加递补录取确认。递补预录取名单中的考生须登录网站 gkbm.ahzsks.cn,选择我院进行递补录取确认。已取得预录取资格并主 动放弃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递补录取;已被我院或其它学院预录取的考生, 不论其是否确认录取,都无法参加递补录取确认。
4、正式录取我院在招生信息网公布正式录取考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