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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1、普通类、艺术类考生的录取
(1)考生总分=合格性考试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政策加分。
(2)合格性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每合格1门赋20分,政治、生物、地理、化学、信息技术每合格1门赋10分,不合格不赋分。
(3)录取规则:职业适应性测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职业适应性测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总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考核总分和所填报志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同分的考生按文化基础考试成绩、合格性考试成绩、文化基础考试中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者依次优先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
2、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录取
(1)考生总分=合格性考试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政策加分。
(2)合格性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每合格1门赋20分,政治、生物、地理、化学、信息技术每合格1门赋10分,不合格不赋分。
(3)录取规则:对已取得特长生资格且职业适应性测试合格的考生,按考生总分高低,优先录取且尽量满足其第一专业。同一专业录取体育、艺术特长生原则上合计不超过6人。总分同分的考生按文化基础考试成绩、合格性考试成绩、专业加试成绩、文化基础考试中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者依次录取。录取后的特长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5+0)专业原则上不录取特长生,如考生总分达到该专业录取分数线除外。
3、政策加分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并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核定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