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您所在的省份

A 安徽 B 北京 C 重庆 F 福建 G 广东 G 广西 G 贵州 G 甘肃 H 河北 H 黑龙江 H 河南 H 湖北 H 湖南 H 海南 J 吉林 J 江苏 J 江西 L 辽宁 N 内蒙古 N 宁夏 Q 青海 S 山西 S 上海 S 山东 S 四川 S 陕西 T 天津 X 西藏 X 新疆 Y 云南 Z 浙江

请选择招生类型

确定

请先登录

请选择 未登录

南阳职业学院

民办 专科 已关注:0人 关注
河南/南阳     类型:综合类     创办时间:2011     主管部:河南省教育厅     院校人气:102672
校训:格物穷理,知行合一
占地面积:1352余亩
住宿条件:六人间、独卫、阳台、
在校生数:17000

学院简介

南阳职业学院坐落于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自2011年4月创办以来,栉风沐雨,励精图治,现已建设成为一所多专业协调发展、具有良好办学基础和鲜明特色的民办高等职业院校。2017年9月,西峡县人民政府出资改制,实行“民办公助”办学形式后,学校进入了快速发展轨道。曾获得“河南省办... 详情>>

学院首页
学院简介
招生动态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历年分数
录取规则
院校直播
校园风光
在线咨询

欢迎来到南阳职业学院招生宣传信息网!

如果我们符合您的基本报考要求,您可以点击关注,第一时间获得我院最新招生动态!

您目前的状态为:

咨询

录取率

欢迎您登录

立即注册 | 忘记密码

微信登录

我要提问

* 问题:
(匿名提问不会收到回复微信提醒)
录取规则

2025年对口升学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教育厅统一领导,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素质,择优录取。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政策实施,录取原则如下:

1.学校承认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和所增加分值的有关规定。

2.学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依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中职类专业依次按语文·英语(合卷)、数学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教育类专业依次按语文(幼师语文)、数学(幼师数学)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当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学校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第十五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站查询。


最后修改时间:2025.03.10
联系方式

主院校地址:河南省南阳市西峡白羽北路北端

更多平台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