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先登录
如果我们符合您的基本报考要求,您可以点击关注,第一时间获得我院最新招生动态!
咨询
录取率
1.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凡符合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者,按照考生类别和申请专业优先录取,占用本类别录取专业招生计划。
3.获得技能竞赛成绩或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考生需将相关材料于4月10日前报送到我校新校区行政楼一楼招生办公室158室查验登记。
4.根据不同类别、不同专业报考情况,经学校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可调整招生计划。
5.考试过程中出现缺考、作弊或者严重违规现象,一律取消相应测试成绩,记为0分。文化素质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出现0分者,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