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先登录
如果我们符合您的基本报考要求,您可以点击关注,第一时间获得我院最新招生动态!
咨询
录取率
我校单独招生实行“志愿优先”录取原则,即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本次录取设置录取最低分数100分,成绩低于10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高中端口单招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录取;中职端口单招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专业综合课、职业技能考核、语文、数学成绩排序录取。
考生可在学校官网查询成绩及录取结果并进行确认,被预录取的考生名单将上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核备案。
说明:凡被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不可再参加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考;被录取的单招考生在收费标准、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