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执行我省对口升学招生相关政策,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对于服从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同专业类别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中职类专业按照语文·英语(合卷)、数学成绩顺序;教育类专业按照语文(幼师语文)、数学(幼师数学)成绩顺序。
2.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的考生给予退档处理。
最后修改时间:2025.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