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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1)我校2023年高职分类考试面向普通高中生类、中职学校类招生,均实行专业志愿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投档录取模式,设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
(2)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原则上均按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专业志愿平行录取。
(3)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先按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进行排序,中职学校类考生再按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普通高中类考生再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如果仍然同分,则认可录取系统的投档结果。如果因同分造成专业投档人数超过计划数,超过部分一并录取。
(4)2023届中职学校类考生和普通高中类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的参考。
(5)学校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3〕3号文件的录取照顾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