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技能高考录取工作与全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同步进行,由省招办统一组织。对技能高考单独安排招生计划,单独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统一填报志愿。投档时按考生技能考试类别和招生计划录取类别对应投档。录取时,按技能考试成绩加文化综合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2.技能高考本科批的技能考试成绩不得低于294分。
3.技能本科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院校专业组,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投档线为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