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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对于进档考生,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院按照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按相关规定作退档处理。
总成绩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试总分、专业基础考试、文化素质考试语、数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成绩都相同,则同时录取。
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学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