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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荣誉□四川省首所公办职业本科大学□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得单位□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获得院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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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一)划线
我校结合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美术类、体育类,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原始总分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
(二)录取
录取规则是专业志愿优先、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按照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得录取
计划调整原则:
若普通高中与中职类考生参考人数不平衡时,录取时经学校单招领导小组同意,可以用未完成的计划追加到报名人数较多的类别和专业,但录取总人数不得超过省考试院下达的总计划数。
(三)免试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校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3年3月25日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的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如果录取就不再参加免试录取流程,未被录取且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将进行免试录取。
(四)公示
各类考生录取最低合格分数线、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五天(2023年4月2日至4月6日),接受社会监督。拟录取考生在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本人须在公示期间持身份证到学校向招生就业办公室提交申请,过期不再受理。放弃录取资格考生计划转入当年普通招生计划。
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