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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公办 专科 已关注:0人 关注
山东/济南     类型:理工类     创办时间:1980     主管部:山东省     院校人气:108308
院校特色:

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校训:崇德尚能 博学乐业
占地面积:1200余亩
住宿条件:四人间、六人间、上铺下桌、上下铺、独卫、
在校生数:1.3万余人

学院简介

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前身是始建于1980年的山东省济南城市建设学校,1992年学校更名为山东省城市建设学校,2006年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升格为高等职业院校。2014年12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山东省环境保护学校正式编入学校。学校由山东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共管,省...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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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2023年普通高考录取规则

外语语种不限、不加试口语。本校公共外语课为英语,小语种新生入学后,需改学英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根据需要另作规定)。

考生报考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录取原则

1.在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志愿填报设置和投档原则进行录取。

2.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各专业均不设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进行录取。

3.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4.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5.春季高考考生,分专业类别按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技能拔尖人才招生录取,依据山东省教育主管部门政策执行。

6.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及录取执行《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以及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


最后修改时间:2023.06.26
联系方式

主院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旅游路46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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