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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事职业学院

民办 专科 已关注:0人 关注
山东/潍坊     类型:理工类     创办时间:2005     主管部:山东省教育厅     院校人气:92741
校训:积跬步 至千里
占地面积:822亩
住宿条件:六人间、八人间、空调、热水、洗衣机、独卫、阳台、暖气
在校生数:9013余人

学院简介

山东海事职业学院是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潍坊市政府主导举办、社会力量参与举办的全国首所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学校坐落于世界风筝之都——潍坊,位于渤海岸边、莱州湾畔,毗邻国家一类开放口岸—潍坊港和白浪河游艇旅游码头,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学校是山东省职业院校...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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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2023年高职单招录取规则

报考对象与报考条件

(一)报考对象

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二)报考条件

1.考生须先通过山东省 2023年普通高校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6日-2月10日,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选报高校和专业。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考生最多可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和一个服从调剂志愿。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还须到我校官方网站缴纳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记录。

3.报考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等专业的考生:无色盲色弱、无传染性疾病,须符合国家海事局对海船船员健康要求的最新规定。

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2月10日

缴费时间:2023年2月7日-2月12日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次日到学校官网缴费)

2.报名方式:考生需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填报志愿,到山东海事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sdm.net.cn/)系统缴纳考试费。缴费标准参照《关于明确高校组织的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1128号)文件执行。

考核及录取办法

(一)考核方式

1.单独招生

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军人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时间:2023年2月27日

文化素质考试:语文、数学、英语。考试形式为网上笔试,三科一套试题,总分为200分。

2) 专业技能测试

考生需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考生可在考试开始前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http://www.sdzk.cn/)查询并打印春考技能测试准考证。技能测试成绩由技能测试主考院校统一公布,并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提供给各单招高校。

3)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军人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由我校组织素质测试或面试。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

2.综合评价招生

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评价招生的总成绩由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总分值430分,综合素质评价分值为230分,素质测试或面试分值为200分。

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2023年2月27日

素质测试或面试由我校组织线上测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等。

3.免试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全国比赛三等奖、省比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于2023年2月20日之前提出免试申请,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至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招生工作办公室汇总后由教务处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可免试进入对应专业学习。

(二)网上考试(测试)具体流程以山东海事职业学院官网公布为准。

(三)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各个专业报考人数,调整专业计划,划定各个专业录取资格线。

1.单独招生

单独招生(普通类)按照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总分200分,合计总成绩。按照总成绩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高于最低录取资格线的考生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志愿,然后分春季高考类别,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考生的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考生的文化素质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考生的文化素质考试中语文、数学、英语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单独招生考试中,如仅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未参加文化素质测试的考生,视为弃考,不能参加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如仅参加文化素质测试未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仅以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计入总成绩,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根据报考专业及春季高考类别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考生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总分200分,计入总成绩。按照总成绩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高于最低录取资格线的考生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根据报考专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考生未参加素质测试或面试,视为弃考,不能参加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

2.综合评价招生

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综合成绩由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总分值430分,综合素质评价为230分,素质测试或面试分值为200分,合计总成绩。按照总成绩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高于最低录取资格线的考生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根据报考专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考生的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评价考试中,未参加素质测试或面试仅有综合素质档案成绩的考生,视为弃考,不能参加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录取。

3.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按“不予录取”执行。

4.凡被我校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四)录取公示: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五)录取通知书发放: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后,学校即发放录取通知书。


最后修改时间:2023.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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