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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一)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按投档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二)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1.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2.对投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确定专业。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其他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当投档考生各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四)春季高考专业录取原则:按专业类别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招生专业类别为:酒店管理、旅游管理、烹饪、财税、数字媒体、电子商务、国际商务)。
(五)空中乘务专业录取原则:对取得山东旅游职业学院空中乘务专业校考合格证的进档考生,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录取原则:对达到山东省美术类专科合格线的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七)表演艺术专业录取原则:对舞蹈类(艺术舞蹈)统考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