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先登录
如果我们符合您的基本报考要求,您可以点击关注,第一时间获得我院最新招生动态!
咨询
录取率
(一)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7门科目)每门满分100分,共计700分。每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其中“合格”计100分,
“不合格”计5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300分,包含文化基础、职业与心智、专业通识基础三个模块。
3、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1)
依据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7门科目)与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的相加总分,先按招生计划的105%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不低于650分),再对线上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录取;
(2)征求志愿录取时,依据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7门科目)与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的相加总分,按分数优先原则和各专业剩余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录取(不低于650分)
;
(3)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考生同分,则按照文化基础、专业通识基础、职业与心智顺序依次、逐项比较单个模块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的高低进行择优录取;
(4)当线上考生所报专业均未录取,对服从专业调剂的作调剂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能调剂录取的予以退档;
(5)
凡有缺考者一律不予录取。
(二)对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文化素质测试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评价公共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每门满分50分,共计150分,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其中“合格”计50分,“不合格”
但参加学籍所在学校组织的补考(补考成绩提供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之前)“合格”
计45分,“不合格”且参加学籍所在学校组织的补考仍“不合格”或未参加补考计25分。
2、职业技能测试分别是:报考艺术类专业为本校自主命题的素描,满分100分,相关内容和要求详见学校官网“专科自主招生”专栏发布的考试大纲;报考一般专业为统一命题的素质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包含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生涯规划、团队管理、信息科技6个方面的内容。
3、具体录取规则如下(按艺术类专业、一般专业分别进行录取)
:
(1)依据考生的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相加总分,先按招生计划的105%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不低于190分),再对线上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录取;
(2)征求志愿录取时,依据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3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评价公共基础课等级性考试成绩(按A=100
分、B=80分、C=70分、D=60分、E=40分、无成绩=0分的标准进行折算,下同)的相加总分,按分数优先原则和各专业剩余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录取(不低于190分)
;
(3)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考生同分,则按照数学、英语、语文顺序依次、逐项比较单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评价公共基础课等级性考试成绩的高低进行择优录取;
(4)
当线上考生所报专业均未录取,对服从专业调剂的作调剂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能调剂录取的予以退档;
.
(5)凡有缺考者一律不予录取。
(三)对高中往届毕业生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往届毕业生及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荚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采用统一-入学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统一入学测试,满分150分,包含艺术人文、数学基础、生活英语、科学常识4个方面的内容。
2、
职业技能测试为统一命题的素质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包含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生涯规划、团队管理、信息科技6个方面的内容。
3、具体录取规则如下(按不同类型考生分别进行录取)
:
(1)依据考生的统一入学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相加总分,先按招生计划的105%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不低于120分),再对线上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录取;
(2)
征求志愿录取时,依据考生的统一入学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相加总分,按分数优先原则和各专业剩余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录取(不低于120分)
;
(3)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考生同分,则按照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生涯规划、团队管理、信息科技顺序依次、逐项比较单个方面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高低进行择优录取;
(4)
当线上考生所报专业均未录取,对服从专业调剂的作调剂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能调剂录取的予以退档;
(5)
凡有缺考者一律不予录取。
(四)对内地新疆中职班应届毕业生、内地西藏中职班应届毕业生,按照与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相同的方式选拔,计划单列,单独录取。
(五)对符合本校免笔试条件的考生,采用面试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办法进行综合录取:
1、院校志愿填报本校的考生,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免笔试:
2、符合免笔试条件的考生须于2023年3月12日(星期日)
9:00~15:00到本校浦东校区(浦东新区下盐路2888号)现场提交免笔试申请材料(详见学校官网“专科自主招生”专栏发布的相关通告),过时不予受理。我校将对考生提交的免笔试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网上公布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
3、对通过免笔试条件审核的考生进行面试并进行综合录取:
(1)对符合条件的考生采用面谈法进行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自我认知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结合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综合评定,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素质评价占10%),
(2)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中记录的有关获奖或受表彰的内容进行评定,具体为:获得除申请免笔试条件以外的省级及以上奖学金证书,获得除申请免笔试条件以外的省级及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获得除申请免笔试条件以外的省级及以上各类体育比赛(政府举办或政府委托其他单位举办)个人或团体奖,获得除申请免笔试条件以外的省级及以上各类技能大赛(政府举办或政府委托其他单位举办)个人或团体奖,按“每一条记录计2分,可累加累计但最高不超过10分”的原则进行计分并纳入面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提供的为准。
(3)录取时,按考生填报本校的第一专业志愿,依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
每个专业综合录取人数最多不超过该专业招生总计划的50%
(小数按去尾原则取整),因受计划所限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后续的笔试。
(六)对符合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的考生予以保送录取:
1、院校志愿填报本校的考生,若具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
3号)规定的保送资格,可于2023年3月12日(星期日)
9:00~15:00到本校浦东校区(浦东新区下盐路2888号)提出保送申请(申请拟保送录取的专业须与考生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并获.奖的项目对口,具体可致电021-68159622详询),过时不予受理。
2、我校将对申请保送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对通过审核的考生,我校将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综合考核,并根据综合考核成绩确定拟录取保送生名单,经学校官网“专科自主招生”专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