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分三档进行评定,依次为4400元/年、3300元/年、2200元/年。
2.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地教育局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3.对符合国家资助政策的应征入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符合政策的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还可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