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先登录
如果我们符合您的基本报考要求,您可以点击关注,第一时间获得我院最新招生动态!
咨询
录取率
1.按考试类分类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进档考生,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根据考生总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进档考生总分相同时,报考面向高中生计划的考生:按职业技能考试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职业技能考试总分相同的,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专业基础、职业适应性测试”单科成绩。报考面向中职生计划的考生:按职业技能考试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职业技能考试总分相同的,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专业能力测试、技术技能测试”单科成绩。
4.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随机调剂到考生所报考考试类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予以退档处理。
5.集中志愿录取结束后有缺额时,进行一次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录取原则与集中志愿录取原则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