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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公办 专科 已关注:1人 关注
陕西/咸阳     类型:财经类     创办时间:1960     主管部:陕西省     院校人气:112745
院校特色:

省级示范

校训:博学 慎思 诚朴 笃行
占地面积:235亩
住宿条件:六人间、八人间、上铺下桌、上下铺、热水、洗衣机、独卫、阳台、
在校生数:17000余名

学院简介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创建于1960年,其前身为陕西省财政学校,先后更名为陕西省统计财经学校、陕西省财政会计学校、陕西省统计财金学校、陕西省财经学校等。2001年9月,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家教育部备案,独立升格改制为陕西财经职业...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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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2024年普通高考录取规则

第十条 按教育部要求并执行生源地省市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实行“学校负责,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要求,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学校对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作限制,学生入学后普通类专业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三条 对进档考生,根据招生计划,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间无级差分。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优先调剂至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科门类,若相同或相近学科门类均已满额,则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

第十四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以生源省(市、区)相关政策为准。

第十五条 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方向)只招收有志愿的考生,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录取省份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优惠政策:我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最后修改时间:202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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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院校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林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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