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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1999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创办于1950年的国家级重点中专——咸阳机器制造学校改制升格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西北地区首家由教育部批准改制升格的高职学校。2010年1月,与陕西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合并组建成新的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在七十余年的...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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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第二十四条 “普高生”总成绩=文化素质笔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三校生”总成绩=文化素质笔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依据招生计划,以不低于实考人数3%的淘汰比例,确定录取人数:
1.以总成绩排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
2.国家重大规划、重大战略相关部分专业单独划定专业录取分数线,其余专业按学校统一录取线录取;
3.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优先调剂至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科门类,若相同或相近学科门类均已满额,则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
4.总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顺序依次排列;
5.符合高职院校免试招收条件的中职技能拔尖毕业生,应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相关工作按照《关于做好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免试招收中职技能拔尖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4〕21号)执行。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需在3月21日之前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其中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需提供高级工(技师)资格证书原件、劳动合同以及两年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
第二十五条 招生监督
学校纪委监察处为单独考试招生的校内监督机构。
第二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