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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由陕西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陕西省省级“双高计划”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陕西省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其前身创建于1953年。2001年,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原国家级重点中专陕西煤炭工业学校...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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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第十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陕西省招生考试部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依次成绩排序录取。
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专业,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根据成绩优先调剂至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近的学科门类,若相近学科门类均已满额,则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不予录取。
2024年,我校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大专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招生专业为临床医学,学生在校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适当补助生活费,毕业生定向到我省地市所辖区县村卫生室就业。报考考生须为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我省农村。在专科提前批次招生。学生入学前,须与定向就业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承诺毕业后到村卫生室服务6年。到校办理入学前,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拒签协议或未按时报到的已录取学生,视为放弃,取消其定向医学生录取资格。有关工作按照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6部门《关于印发2024-2026年度陕西省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大专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区)公布的规定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无明确规定比例的学校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10%以内。
第十二条 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外语语种不做限制。提示:学院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三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