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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五、录取规则及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普通高考录取规则:
1.遵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指标,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录取原则,择优选拔。
2.投档比例: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划定的投档比例。
3.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5.对于进档考生专业安排:
(1)我校对进档考生按其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确定专业。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
(2)考生总分相同时,再按照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
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是:
文史类:①语文;②数学;③文科综合
理工类:①数学;②语文;③理科综合
三二分段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及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相关文件精神及政策规定,与对接的中职学校共同研究制定“三二分段”学生转段升学考核方案,上报山西省教育厅备案后实施。
2、招生录取工作由对接中职学校负责,由各学校根据转段考核办法组织学生考试,并组织最终考核合格的考生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并上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办理录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