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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1、遵循“分数优先,择优录取,满足专业”原则。
2、普通类专业同分数考生,按合格性考试外语、语文、数学、历史、物理、思想政治、信息技术、地理、生物、化学的科目顺序和折算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录取。如若再相同,则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总分=荣誉奖励×30%+体质健康×30%+担任职务×10%+专项特长×10%+社会实践×10%+研究成果×10%),按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3、艺术类专业同分数考生,按美术(省统考)及合格性考试外语、语文、数学、历史、物理、思想政治、信息技术、地理、生物、化学的科目顺序和折算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录取。如若再相同,则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总分=荣誉奖励×30%+体质健康×30%+担任职务×10%+专项特长×10%+社会实践×10%+研究成果×10%),按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4、按统一时间要求,学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学校在招生官网上提供录取查询服务,按照正式录取名单寄发录取通知书。
5、凡被我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