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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2003年由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市属公办高职院校,是国家首批“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学校前身可追溯到成立于1946年9月的江苏省立苏州高级工业职业学校,是苏州最早建立的工科类职业技术学校之一。学校2015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江苏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验...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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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一)录取成绩构成
由考生的素质评价成绩和校测成绩构成。
1. 素质评价成绩
是指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荣誉、实践成绩,共200分。
(1)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计分方法: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每合格一门计15分,不合格计5分。总分为150分。
(2)荣誉、实践成绩计分方法:由教育部办公厅公布的36项2021-2022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中荣誉奖项级别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基准奖励分分别为35分、25分、15分、5分;按奖项等级分为参与奖、三等奖、二等奖和一等奖,每项逐级递增5分;在校期间获三好学生、优干等奖项按参考各级一等奖计分标准;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参考市级一等奖标准;乐器、书法等特长十级及以上参考市级二等奖标准,八到九级参考市级三等奖标准,八级以下不计分。同类奖项取所获最高荣誉计分,总分不超过50分,其他特长及奖项招生办审核后酌情加分。
2. 校测成绩构成
语文和数学知识测试部分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部分100分,总分200分。
3. 政策性加分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学校可予以加分录取: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以江苏省考试院公示信息为准)
(二)录取规则
我校按照考生素质评价成绩和校测成绩的总分择优录取,同分则按校测总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语文和数学知识测试成绩、高中学生素质评价成绩(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评价体质健康测试平均成绩,学科、艺术、科技、其他特长等综合评价),再同分则遵循志愿专业顺序录取。
校测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校测作弊者不予录取。